Friday, January 24, 2014

創科局宜兼顧科研及資訊科技

2014.2.24 刊於信報

政府正着手成立「創新及科技局」,不少人關注它的架構和政策範疇為何、工作優先次序、由誰領導、新政策局能否真的提升商界投資研發、促進技術轉移、培育人才和創業文化?

當前發展趨勢是「創新經濟」,下一波經濟發展將以知識和科技推動。無可置疑,香港須要提升技術研發和創新能力,強化學術研究與產業接軌。區內的新加坡、南韓、台灣、日本等地均積極提升科技研發地位,通過高層次部門進行規劃,並視之為國策執行。政府成立創新及科技局,應就人才發展、科研規劃及鼓勵企業投入研發等各方面提出政策。在籌備創新及科技局的同時,不妨參考其他地區的經驗。

【新加坡經驗】新加坡政府九十年代初成立國家科技局,以政策促進科技產業化發展,並開始實施第一個「國家科技五年計劃」,集中國家資源引進國際資源,培育人才,以配合經濟多元化及發展知識經濟,至今成績斐然。1999年該局改組為新加坡科技研究局,加強整合和支持科研、人才和產業;2006年新加坡國家研究基金會(NRF)成立,直屬新加坡總理辦公室,管理50億坡元的新加坡國家研究基金,支持科研、創新和企業發展。

【台灣經驗】台灣早於1959年設立國家長期發展科學委員會,至1967年更名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國科會)。國科會是推動科學技術發展的最高專責機構,推動全國整體科技發展。台灣當局剛通過改組,將在本年3月把國科會正式升格為科技部,掌管科技發展政策、推動重大科技研發計劃、支持學術研究及前瞻技術研發等。

【南韓經驗】南韓政府早就有專責科技發展的高層次部門。2001年將「韓國科技評估及計劃研究院」職能擴大,協助制訂國家科技政策。掌管科技的部門隨2013年新政府上場已易名為「科學、資訊及通訊科技及未來規劃部」,把以往兼顧工業貿易的部門分拆重組,以提升創新能力為目標,2014年部門預算增至120億美元,更有法例規定南韓政府必須每五年為科技界制訂基本計劃。

【日本經驗】2013年6月,日本內閣會議通過《科學技術創新綜合戰略》作為創新科技發展的藍圖,視科技創新為日本經濟再生的引擎,勾劃出未來社會經濟發展的應有面貌和科技創新需解決的挑戰。日本政府將強化綜合科學技術會議的指揮作用,日本國會亦在2013年12月通過旨在提高產業競爭力、促進企業投資和技術開發的「產業競爭力強化法案」。

以上例子說明科技政策均由上而下制訂和推動。據報道,香港政府傾向把創新科技署和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納入創新及科技局。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的工作涵蓋產業促進、政府資訊科技策略、營運和項目管理等,而創新科技署主要管理各項資助計劃、研發中心和科技基建等。政府應說服社會,成立創新及科技局不只是將創新科技署「局署合一」,而該局的使命、工作計劃和架構須反映政府有心預留足夠人力和資源推動高層次、跨界別、中長期的科技政策規劃。其實,通訊及廣播事務亦與科技應用和發展息息相關,例如無線電頻譜管理政策便關係到新一代無線網絡科技應用。通訊局雖屬於監管機構,但關乎法規制度,故將之納入創新及科技局亦有道理。

除了支援應用研究及科技轉移外,政府也不應忽視資訊及通訊科技。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負責多項重要工作,推動政府和社會應用資訊科技、促進業界發展等,如何透過新政策局與其他政策局協調,以落實2014年「數碼21策略」提出的願景便十分值得探討。科研和資訊科技互通互補,方有望成為香港未來經濟成長的「雙引擎」,增進創新和競爭力。



1 Comments:

At 4:17 PM, Anonymous Manpuku said...

Thiis is a great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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