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28, 2013

電視諮詢倉卒 廣播條例應與時並進


(獨立媒體編按:通訊局正就兩間免費電視台的節目質素進行諮詢。故特邀各位立法會議員,特別是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策委員會的成員把他們提交的意見書刊登至本網。我們將會一字不漏地刊登,好讓市民得悉他們的立場,同時作為公眾的參考範本。)

有關通訊事務管理局對本地電視服務的公眾諮詢

有關通訊事務管理局 (通訊局) 於2013年2月18日至4月2日期間 「邀請公眾就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持牌機構的節目發表意見 — 亞洲電視及無綫電視須遵守的節目及廣告規定摘要」,我確對是次諮詢成效存疑。

通訊局推行是次諮詢非常倉促,於2013年2月18日公佈徵詢公眾意見,截至2013年4月2日止,不但沒有設置足夠時間廣泛發佈公眾通知,意見徵詢期亦「少於兩個月」,絕對不足以反映公眾意見及期望,對本地電視台節目質素及公眾服務的發展構成不公平影響。

通訊局近年相關的公眾諮詢活動通知期均非常短暫,於2012年9月20日 發佈的「就電視和電台業務守則徵詢公眾意見」,截至2012年10月11日止,亦不足一個月。此外,政府就2012年無線收費電視有限公司的本地收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續期申請,所進行的公眾諮詢由2011年8月23日至9月23日止,同樣僅有一個月舉行時間,其公開意見摘要並只刊載廣播事務管理局 (前通訊局) 在2011年8月31日舉行的一場公聽會,及於2011年8月23日至9月23日的公眾諮詢中所收到37 份的書面意見資料,摘要內容極其敷衍了事。試問「一場公聽會及37 份書面意見」怎能代表全港觀眾?

另一方面,公眾多次提問如果政府要開放本地免費電視市場,是否應該撤銷所有就免費電視服務的規管?我認為開放市場並不等同完全沒有規管,應就有關電視節目、廣告內容和技術等保留適度的監察及約束,以確保本地免費電視台節目質素及服務。有評論指由於亞洲電視長期管理不善,導致現在無綫電視一台獨大的局面。在缺乏競爭的情況下,無綫電視近年製作的節目多被指為低級趣味、胡鬧、抄襲、殖入廣告泛濫等。政府的《廣播條例》及業務守則需要與時並進,訂明持牌機構必須遵守的標準,同時應當保障創作、言論自由。

我和多位立法會議員,包括:劉慧卿、單仲偕、何秀蘭及毛孟靜,已向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要求盡快把事件加入議程,邀請相關政府官員出席闡明是次諮詢背景資料、安排及目的,檢討當局相關的諮詢程序,以釋除公眾疑慮。

莫乃光
立法會議員
(資訊科技界)

刊於獨立媒體 2013年3月28日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1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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