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29, 2012

就毛孟靜議員提出《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申請》議案發言稿


1.    主席先生:到目前為止,免費電視牌照絶對是今個立法年度的熱門話題。今屆第一次立法會會議的第一條質詢,我問政府何時會批出新的免費電視牌照? 當局現階段考慮哪些因素以決定是否向申請者批出牌照?一如以往,當局答咗即係冇答,說:「根據法例要求及既定程序,盡快且謹慎地處理前廣管局提交的建議。評核都是按照通訊局發出的指南內所羅列的標準。」

2.    到了第三次立法會會議,馮檢基議員再問政府為何仍未發牌。局長言語之間還似暗示他已多次在立法會會議上答這個問題,議員為何還要再問? 我跟進問究竟現在政府是否如報導所述,重新再做經濟研究報告,局長都無正面回答。

3.    主席,既然政府開放市場的決定,出於一直傳聞中的經濟及市場研究報告,而這報告是以公帑做的,我在這裡要求政府開誠布公,公開這份報告。 這些都是公眾、三個申請者以至兩個現有持牌人都希望知道的資料。既然目前的廣播政策沒有就免費牌照的數目設上限,只有公開報告,才可對現在申請者、現有持牌人,甚至將來的申請者,都來得公平、公開和透明。政府不要說涉及某些公司的資料,因為這是公眾利益猶關。

4.    講到廣播政策,兩家現有持牌人無線和亞視近期都積極和旗幟鮮明地反對政府發新牌。亞視的舉動,睇到市民O哂咀,提供比他們電視節目內容更佳的娛樂。現在有個台就想在坐艇,霸住個牌和大氣電波;另一個台就認為 目前免費電視市場受高度規管,若再有「新牌」加入,就要鬆綁。

5.    對於這些論述,我想借開放電訊市場為參考。固網電訊同樣是基建投資大的行業。在市場上由當初一家專營,到今天牌照數目雖不設上限,但維持在六家持牌營運商的局面。當初有人擔心開放市場會拖垮業界,結果在公開透明的評核機制下發新牌,我們見到的是有競爭才有進步,電訊收費下調、服務質素改善 消費者有得選擇、業界有生意做,員工工作機會多了,社會一同得益。我相信,如果免費電視牌照能夠像固網電訊市場般有公開透明的發牌評核和程序,讓有能力的申請者參與免費電視市場,消費者和業界都能一同得益。

6.    當然,還有一個根本的議題需要解決,就是電視政策以至廣播政策的檢討。政府上一次大規模檢討廣播政策,是八十年代的事。當年引進有線電視、升格港台做獨立的公共廣播機構(雖然這方面後來發展差強人意)、處理個別電視台獨大、成立廣管局,以及統一規管電視和電台。但隨科技、社會和市場發展,電訊廣播和科技匯流,要令廣播業健康發展,尤其反競爭行為和跨媒體擁有權方面的問題,公眾諮詢是必須的。

7.    主席,我明白,免費電視的主要收益來自廣告商。所以有人說如要發新牌,就要減少規管,做大個餅。適度的解放,是可以考慮,只要是公平地開放給所有新舊的電視台,但放寬電視廣告規管影響整體社會,並非純電視規管問題。

8.    例如說按照牌照條款,持牌人每天要播放多少個小時的特定類型的節目、每週要播放多少港台的節目,多少政府宣傳資訊(API),我認為新舊牌照都可以一視同仁地考慮放寬。港台即將有自己的數碼電視頻道,而現時政府又「屈機」地用API時間偷步大賣未經立法會通過撥款落實和未有公眾共識的政策,例如長者生活津貼和新界東北發展,企圖製造輿論的變相政治廣告。所以減少甚至取消政府API的時間,我覺得沒有問題。

9.    但若說因為發新牌而減少對電視廣告的規管,例如容許煙草商、藥廠等賣電視廣告,甚至政治廣告,由於對社會影響深遠,不應該只在當下的議題內討論就作決定。

10. 今次發免費電視牌照一事,帶來在廣播業前所未見的政治效果,也給作為廣播規管機構的通訊事務管理局帶來壓力。通訊事務管理局由電訊管理局和廣播事務管理局合併而成。過去,無論是電訊和廣播業的規管,採用技術主導而科技中立的規管模式,發牌也好,處理投訴和判罰持牌人也好,都是在陽光底下,公開透明。我希望這方式可以延續下去,而政府亦應該向通過評核的申請者發新牌,結束這場鬧劇。

11. 還有的是,通訊局和前廣管局的網頁裡,都顯示電視牌照申請一般決定時期為四個月,究竟是不是四個月在通訊局,之後就無限期在行政會議等待?如果是這樣的話,我真的同情局長,因為在拖延的可能真的不在他控制之下。

12. 主席,我支持原議案及其他修訂,特別一提單仲偕議員提出政府應研究把兩現有電視台的專用頻譜在他們的牌照到期前公開拍賣,我絕對贊成,以免令有些電視台好似世襲制地霸佔公共資源。

13. 主席先生,我謹此致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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