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管理最弱的兩環
八達通出售用戶個人資料圖利,事件越鬧越大,從很多角度值得企業管理人反思。八達通的私隱保障問題,還得深入分析,但筆者觀看管理層處理事件的手法,不得不說今日的管理專才賺錢也許很叻,風險管理和社會責任兩方面,就落後現代社會要求。
不止八達通,近期例子如紫金(2899)和霸王(1338)等,他們的公關和風險管理公式似乎就是否認,好像只要說沒有這事,問題就會消失,但今天的網絡通訊和傳媒文化,當然不會如此,而八達通只不過是處理得更笨拙而已。
說到社會責任,企業管理專才更是不懂,他們以為社會責任是搞搞綠色、做些義工及捐點錢的事。今天的企業社會責任是一種態度,對社會和市民的尊重。面對私隱問題,若堅持盈利第一,其他守法就算,結果必然是連法例也弄不清楚。所以八達通和其他大企業,包括銀行,才堅持採用 opt out,不肯改為對用戶公平些的 opt in;當有人質疑時就說一切守法,用戶簽約時已同意細字條款,漠視 consent是不夠的,必須是用戶清楚明白的 informed consent。
若企業和其管理層不作思想大改革,災難只會再發生。未來企業聘任高層時,宜把公關能力和重視社會責任,放在賺錢能力同等甚至更高位置,因為企業總裁未來要在更多「沒有過濾保護」情況下面對傳媒、公眾和政客。始終公司賺錢不是一人的事,但要令公司形象和聲譽盡失,卻可由一人引發。
尋找新媒體專家
很多年前,研究「未來學」的朋友說,十年、甚至五年後的「筍工」,或至少是需求最大的工作,應該是現在的人想也未想過,聞所未聞的。原來一個這樣的工種,正悄悄的出現了,職位叫做「新媒體總監」。不過更有趣的,是企業原來先聘請所謂新媒體專家,其後才嘗試搞清楚「新媒體」是甚麼,企業應該怎樣做。不認識這是甚麼的人,去聘請一些他們也不能斷定能力如何,認識怎樣的人來決定企業的新媒體路向,當然結果也很參差。
很多企業走向新媒體,是因為網絡 2.0 和社交媒體勢不可擋,管理高層覺得他們不能避免,必須面對。至少,有這樣的想法的管理高層,已經承認新媒體的重要性,但他們今天面對新媒體應用的做法,肯定並未成熟。
當然,互聯網和新媒體的應用變化快而牽涉層面廣,不是純技術問題,但卻要求對技術有一定掌握。很多企業主管「順理成章」地,把新媒體與銷售和市場推廣掛上關係。這當然不是錯誤,但新媒體對企業涉及的很多其他更深層次問題,他們就可能忽視了,例如品牌、產品發展及管理、企業傳訊、投資者關係,甚至風險管理等。
很多企業以為找些新媒體「專家」,無論是自己招聘還是找新媒體顧問協助,就是把此事只當銷售和市場推廣看待,怎樣利用
Facebook 和
Twitter 開戶作推廣,搞些 Bloggers 聚會,做做搜尋引擎優化改善排名,因為始終網上廣告和搞相關推廣活動,相對傳統媒體方式經濟划算得多,試試無妨。但這想法恐怕就太 Simple,sometimes naive,過於簡單和天真了。在網上比較活躍,粉絲多,是否便可以為企業設計新媒體戰略?
要找新媒體專家,的確無法從「多年經驗」入手,因為這話兒也真的太新,變化太快了。加上聘用一方的企業「自己也不太懂」,又怎知道揀誰人最好?筆者認為,還是應該從能否掌握企業戰略和目標為先,包括制定公共關係和企業形象的戰略和經驗,再配合對不斷推陳出新的新媒體科技和應用有足夠掌握,才是更重要。
如何向新媒體應用踏出第一步?企業主管先要制定自己的目標,和界定各不同的目標群體,才決定怎樣去做。既然企業未必曉得怎樣請人,也許在企業大量聘請「新媒體總監」前,他們需要先僱用「新媒體獵頭人」,指點迷津!會不會這又是另一筍工?
刊載於《Hitech》 2010年7月29日
如何面對網絡保安新趨勢
上周筆者參加了
香港電腦保安事故協調中心(HKCERT) 與業界的圓桌會議,與會者分享有關香港網絡保安的關注。在 HKCERT 成立了 9 年間,從當初網絡保安基本上相等於電腦病毒,到現在惡意程式當道;以前電腦病毒直接影響當事人的電腦,到今天受到惡意程式入侵的電腦依然運作正常,卻被騎劫向其他網絡上的電腦襲擊,這些變化已經令網絡保安的預防、調查、處理等工作都出現了變革的需要。
雖然 HKCERT 經已很努力宣傳,但香港網絡上的伺服器和終端電腦被惡意程式入侵,甚至被用為喪屍電腦,向其他電腦散播更多惡意程式,或發放垃圾電郵的個案也不斷增加,所以會上亦有業者提出法例配合的需要。其實法律規範的難度也不少,首要的是,立甚麼的法?先對甚麼人或機構作規範?筆者不認為立法是最有效或最快可取的方法,但也是我們應該開始正視和探索的方向。
例如,筆者注意到南韓政府正在準備立法,可能會授權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和部分政府部門,當發現有網上的電腦被入侵而會向其他電腦散播病毒或惡意程式時,供應商和政府部門可以把這些電腦「隔離」,不讓它們連結或接上互聯網。
南韓政府在去年中已經開始就此向業界諮詢,現在正準備進入公眾諮詢階段,如果成功立法,南韓會成為全世界首個立法禁制喪屍電腦的國家。據了解,現時南韓的立法建議,只限個人用戶的電腦,因為南韓商業機構擁有的電腦在保安上已有足夠保護。當然實際情況也有可能是向商界立法規難,向普通市民監管易。
南韓在這方面特別緊張地希望率先立法,一方面是因為其互聯網發展的確領先其他國家,過去也不只一次「創新」地以法律規管,例如上網實名制;另一方面,去年 7 月 7 日發生了一次嚴重的惡意程式透過喪屍電腦對南韓政府和商業機構的有計劃攻擊事故,稱之為「7.7 DDOS 攻擊」,影響維持了 3 日,這也是南韓政府覺得需要以立法對付問題的直接理由。
在其他國家,雖然尚未就網絡保安的新趨勢進行新的定律規管,有些已開始以自願方式成立行業守則,容許互聯網服務供應商隔離受了惡意程式影響的喪屍電腦,例如澳洲。筆者認為,香港政府也有必要考慮如何面對這些新的問題,並加強對入侵行為的定期和預先監察。
在加強規範方面,適宜先向各政府部門、法定及由政府撥款支持的組織,以及受規管而擁有大量用戶個人資料的行業如銀行、保險等的商業機構,每年遞交資訊保安檢討及私隱影響的研究,並向公眾提供進度及風險評估的總結報告,讓重視資訊網絡保安的文化和習慣在香港得以扎根。
刊載於《Hitech》 2010年7月22日
唇亡齒寒? 兔死狐悲?
中國社會科學院 上周發布《中國新媒體發展報告(2010)》,指社交網絡有洩露個人資料私隱危機,甚至政治、軍事、商業機密訊息,還點名指
Facebook 被西方國家情報機構利用,有機會顛覆其他國家云云。報告出台時正值
Google 續牌事件被媒體關注之際,這當然應只屬巧合,但從 Google 今年初指責中國黑客入侵其電郵系統,這份報告就正好是中方用作反擊的彈藥。
Facebook 本身在中國並無辦事處運作,其網站也被中國防火長城屏蔽,社科院卻針對它作批評,令人有些意外。社科院在報告發布會上甚至表示,關注早前有傳媒報道 Facebook 有意進入中國市場的消息,似在以學者身分,告訴 Facebook 官方不歡迎你來。
更巧合和有趣的是,
百度 首席執行長李彥宏出席美國的一個媒體高峰會議時,反而點名建議 Facebook 等海外社交網絡和互聯網企業盡快進軍中國市場。李彥宏說,如果 Facebook 等公司的「方法恰當」,有足夠耐心,就會有機會在中國發展,否則時間飛逝,以中國市場發展之迅速,可能就會失去機會了。李彥宏不怕建議潛在對手進入中國市場競爭並不為奇,但為甚麼這麼巧合地要和國家唱反調?
Google 退出中國的搜尋市場,令其在華第一季度的市場佔有率由 35.6% 下滑到 30.9%,百度的市佔率則由 58.4% 增加到 64%,後者的股價也急升,表面上百度絕對是大勝利者,但事實恐怕並非如此。
中國官方媒體人民網和人民日報在六月推出了
「人民搜索」 的測試版服務(
goso.cn ),聲稱要「建立具有權威性的綜合中文搜索引擎」和「提供具有公信力的搜索結果」。人民搜索的搜尋結果內容一片和諧,固然不令人驚奇,不過人民搜索推出後的主要競爭對象卻不是已離開的 Google,卻是百度!
為甚麼在百度配合中國政府的要求下,當局仍要建立一個搜尋官網?這反映了中國政府對互聯網監管的態度,一點也沒打算鬆懈,就連之前依賴與西方互聯網企業競爭的國內企業,也沒有百分百信心。始終不只是百度,就是其他主要網站公司,包括
新浪 、
搜狐 、
網易 、
中華網 、
盛大 等,全都在美國上市,當中不少都得到海外基金投資,主要股東和管理層不少都入了美籍或擁有美國綠卡,包括李彥宏;加上互聯網服務這塊肥豬肉,官方媒體如《人民日報》和中央電視台等,銳意進入市場分一杯羹,誘因不難理解。
如果 Facebook 等進入中國市場,分散官方對百度敵意,對百度才有好處。年初時 Google 撤出中國搜尋市場時,百度還笑說對方不及競爭才敗走,如今可能反而覺得當初 Google 留下來,對自己更好。
Google在中國轉鈦?
上周突然傳來的消息,
Google 在中國的網站包括
Google.cn 的 ICP(互聯網內容供應商)牌照過期了,Google 表示希望續牌,願意「遵守中國相關定律」,並因應中國當局不滿 Google 把其 Google.cn 搜尋網站直接轉至其香港的 .hk 網站,決定即時把自動轉向取消,用戶要自己手動點擊連結,才會來到 .
hk 的網站 。
於是筆者很快便被國際和本地傳媒接觸,他們訪問的第一條題目,也是他們最關注的,是 Google 是否「縮沙」?自從今年 3 月 Google 宣布局部「退出」中國市場,停止 .cn 搜尋服務,以免繼續要遵循中國政府要求進行過濾,並把 Google.cn 直接轉至 Google.com.hk 後,該公司在中國的未來,一直是市場、媒體和用戶們的關注焦點,這次的消息,尤其是「遵守中國相關定律」這段話,自然引人遐思。
但事實上,Google 退出中國的是其搜尋服務,只要一日「留得青山在」,保留 Google.cn 網站和提供其他服務(如地圖等,當然,那些其他服務還需要其他牌照),還得要維持擁有 ICP 牌照。然而奇怪的是,牌照在 6 月 30 日到期,Google 竟然一直沒有向中國當局申請續牌,直到到期前一日才「入紙」。而正常來說,3 月底是 ICP 牌照年檢申報和續牌的截止日期,Google 卻一直沒有動作。
要申請續牌,自然要「守法」,所以當 Google 的中國營運商谷翔資訊技術公司,向中國政府有關部門「補交」ICP 牌照年檢文件及《年檢承諾書》時,承諾繼續遵守中國法律,並承諾公司所提供資訊內容不存在內地《電信條例》第 57 條規定的違法資訊,及願意接受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這其實只是保持現狀,並無倒退,因為 Google 沒有把撤出了的搜尋服務重新承諾「依法」重回中國。
相反,這次事件亦不應被看作中國加強針對 Google,或 Google 改變在華策略,向中方「讓步」。問題反而是,假設 Google 沒理由想放棄 Google.cn 網站,不是要「自然離開」中國市場,那麼為甚麼他們竟然連正常續牌也不做?如果真的是漏了續牌,那又是因為他們「忘記」了,還是另有原因?一家這樣的國際大企業,有可能這樣忘記牌照這樣基本的東西?是否又反映了管理上的問題?
媒體的另一關注點,是 Google 在華的業務是否會再受打擊。首先,如果事出於自己沒有及時續牌,自己的責任最大,若失去牌照和營運權也不能歸咎於人。不過,筆者一向認為 Google 雖然不肯接受中國政府的內容過濾規管,但並非想輕易完全離開中國市場,而中方也不希望 Google 離開,以免影響其他在華外資;否則的話,Google 之前如此「唔俾面」,中方早已大可「紅牌」趕 Google 出場!
今次 Google 遲了續牌,其實反而令人誤會,引致中方尷尬,但中方仍然只說 Google 這樣續牌真的是「很遲」,但會儘快處理,真已仁至義盡。乘機向 Google 表示不滿其直接把 Google.cn 轉至 .hk 搜尋網站,可能只是姿態上中方要「拿回些東西」,在實質上對用戶能否搜尋敏感內容,其實區別不大。
Google.cn 網站雖牌照過了期但在內地依然繼續運作,可能反映中方已經算是「網開一面」。Google 在截稿前證實成功得到續牌,有效期延至 2012 年為止,更增加了音樂、翻譯和購物三項服務。未來,Google 在中國前景如何?筆者仍然相信,襄王有心,神女亦有夢,Google 希望堅守一些原則,失去數以億計的收入亦在所不計,但它在搜尋以外其他技術和服務上仍是很積極的,例如 Android 系統。短期的將來,這仍然會是一場勢均力敵的拔河,而且各方也不想拉倒對方。
刊載於《Hitech》 2010年7月8日
Y Party 尋找絕世好工
互聯網和社交網絡對年輕人的生活和人際溝通愈來愈重要,但隨著網絡群體產生,更多的網友聚會卻反而應運而生。筆者這次為大家介紹的,是在 7 月 15 日晚上舉行的 Y Party。
甚麼是
Y Party ?Y 所指的是 Youth、年輕人,主辦者是
MaD(Make a Difference) 。MaD 的對象是香港的青年人,口號是「創不同,變則通」,希望透過鼓勵創意,發掘他們的潛力。Y Party 得到政府為青少年開設的
Youth.gov.hk 網站資助,而 Youth.gov.hk 近年關心的其中一個主題,是年輕人的就業和他們如何籌劃自己未來的問題。所以這首次的 Y Party 將會以「理想工作」為題,對象定為 15 至 30 歲間的年輕人。
甚麼是好工、筍工?薪高糧準?不勞而獲?還是可有其他的標準?這次筆者也有份參與籌辦這個活動,我們找來了數位年輕人親身分享他們的經驗,包括在金融界、跨國資訊科技企業和政府工作,和自己創業的青年。我們透過現場和即場網絡互動,以
Facebook 、微博等社交網絡,希望聽到年輕人的聲音。
為活動擔任主持的,是香港著名棟篤笑名嘴
Vivek Mahbubani 。大家可能都會記得 Vivek 數年前在
YouTube 的一段廣東話棟篤笑短片 ,其實 Vivek 自己本身也是一個香港本土創意的好例子:他在香港長大和讀大學,正職設計,但也是個棟篤笑表演家,還夾 Band 玩音樂,究竟甚麼是工作,甚麼是事業?Vivek 和我們希望把 Y Party 變成一個好玩、好笑,但亦同時有意義、有啟發的一個晚上!
活動 2.0 當然也有參與成分:「誰是 Youth.gov.hk?」。參加者可利用自己的幻想力,試把 Youth.gov.hk 這網站,當作一個真人,用十頁的 Powerpoint 簡報,把這個「人」形容出來:他的性別、年齡、職業、外表、個性,甚至你和他的「關係」。參加者需在 7 月 5 日前把這十頁簡報先交「功課」,讓主辦者揀出三位決賽者。
刊載於《Hitech》 201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