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27, 2009

網上秋後算賬?

「…有時候,不認識的人在 Facebook 要求做朋友,我們也許都會先看看這人的資料,才決定接受與否。原來,很多僱主在請人前,都會這樣做。」

社會網絡、網誌大行其道,互聯網上最受歡迎的往往已經是一般你我用戶提供的內容,很多人都已在網上建立自己的身份,結交新朋舊友,但原來有些後果是多數用戶事前沒有想過的。

愈來愈多人發視,認識一個人,在網上搜尋有關他的資訊,非常容易也可「發現」很多。簡單至 Google(或 Bing)一下便可,即使一般普通人沒有很多的相關新聞報道,也很可能找到他的網誌或社會網絡戶口,從而了解這個人。有時候,不認識的人在 Facebook 要求做朋友,我們也許都會先看看這人的資料,才決定接受與否。原來,很多僱主在請人前,都會這樣做。

美國網站 CareerBuilder.com 的調查顯示,近半數美國的僱主已利用 Facebook、MySpaceLinkedIn 等社交網絡,查看求職者網上的個人資料及他張貼的資訊、發表的言論,甚至別人談及關於求職者的事情。調查發現,45% 僱主曾登入社交網站查詢求職者資料,11% 僱主表示會以這些內容作為選擇求職者和決定僱用與否的參考,35% 表示曾因求職者相關的網上內容而決定不聘請。幸好也有 18% 僱主因看了網上資料,而決定聘請相關人士。

甚麼類型的內容最常被視為負面?調查指包括「挑釁性或不當的照片和資料」,或有關酗酒和嗑藥,臭罵前僱主、同事或客戶、歧視性言語、學歷經驗不實等,甚至洩露前僱主公司的機密資料等。平心而論,這種做法很難算是侵犯個人私隱,畢竟這些內容是「公開」的,僱主有意查看,多了解求職者,也是人之常情。

老實說,不止在求職過程中,就是你現在的老闆,也大有可能對你的網上資料感到「好奇」。外國已有多宗個案報道,有人在告病假時被發現上 Facebook,或在網上發洩地說工作很悶、老闆很衰,結果被解僱了。所以也有人戲言,不要加上司做「朋友」!

用戶應怎樣做?把某些內容隱藏,設定私隱保障,只把內容與「真的好友」分享,或使用別名不露真身份?但始終這些做法也非萬無一失,用戶必須慎言,網上行為要先想清楚,因為最終自己也必要負責。像 LinkedIn 和 Plaxo 這些比較標榜專業關係的網站,問題沒那麼大,但尤其像 Facebook 這些,用戶不知不覺間會「得意忘形」,或者加入一些群組表達一些立場,也可能會有後果。筆者並非鼓勵「自我審查」,但的確每個人也要某程度上把自己當作「公眾人物」,決定透露自己的程度,並須懂得處理自己的「公關」。

刊載於《Hitech》 2009年8月27日

1 Comments:

At 9:18 AM, Blogger Henry Chan said...

Hi, all,

It is good to live simply by staying true to yourself whether you are using true name or not in the internet environment.

Henry Kar Ming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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