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pril 24, 2008

政策左右搖擺?商家有心‧無處發圍

在不久前香港政府的GovWiFi計劃正式開始運作,在包括中央圖書館在內的部份公共設施,提供免費無線上網服務,覆蓋地點稍後會末擴展至其他設施。回想數年前,筆者跟業界向政府游說,把香港發展成為無線城市,但政府不願意以官方推出網絡服務而「與民爭利」,也不欲照搬台北模式,即以公私營合作提供專營服務 -- 最後才以GovWiFi配合便利私營網絡商在公共範圍提供服務,作為一個折衷但亦希望是更具彈性的模式。

過去因為在私營互聯網絡服務供應商的牌照中,限制不許在公眾範圍(如:街道)提供無線電訊服務,俗稱不准「過街」,所以去年政府在宣布GovWiFi計劃時,同時建議容許私營網絡商先向電訊管理局申請,容許在現行牌照規範下提供這服務,然後「慷慨地以最低廉租金在街燈燈柱或路牌等安裝Wi-Fi設備。公共設施的無線上網由政府免費提供,而其他公共地方由私營負責,配合之下香港可快點發展成為無線城市。然而,隔了這好一段日子,為何仍然未有私營網絡商在道路上以街燈燈柱或路牌上設置發射點提供服務?

雖然有數家
私營網絡商(利益申報:包括我擔任非執行董事的一家)一早已向電訊管理局成功申請,但原在「魔鬼之處」竟然是電力提供。業界在數月前向我提及這個問題,研究問題始末後,發現業界的要求在電訊管理局、路政署運輸署和電力公司之間被推來拋去,白白浪費了差不多一年時間;期間,政府自行建造的GovWiFi已經從招標至第一期服務也已經推出了。

究竟
電力提供有何問題?原來路政署表示不能與該營辦商共用其電源,因為現時街燈燈柱的電力裝置並非廿四小時供電;電力公司則表示,未能為該營辦商安裝獨立電錶。網絡商其實已經花了很多時間與各部門周旋,答案每次都有點不同,直至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單仲偕在立法會提出諮詢,才達至以上「結論」!令人無法不質疑為何不在政策局年前推出政策時,一早處理這些相對只屬技術性的問題?

事到如今,當局亡羊補牢,安排網絡商了解燈柱結構和內部線路裝置等細節,網絡商正考慮不同方案,其中包括從網絡商在街燈附近現有設施供電到燈柱上的網絡發射設備,或透過與Wi-Fi的數據鏈路共用線路來傳輸電力到裝置上,或直接向電力公司另行申請供電等。此外,路政署會提供適當的燈柱或燈箱,協助網絡商利用臨時架空電線測試。始終,時間過不復返,成本也增加了。為什麼政府運作每遇上跨部門問題,每每仍然有此「預備不足」的情況?


便利私營網絡商在公眾地方提供無線上網服務出現拖延,也可能令市場出現不公平競爭狀況。過去一年,電盈已在其設在全港公眾電話亭當中約九百個,向電訊管理局租用及安裝了Wi-Fi設備。雖然理論上其他網絡商也可以同樣租用,但電訊盈科作為最主要固網商使用自己設立的電話亭,無可否認有其優勢。也同在過去一年間,電盈已取得在當時仍叫地鐵的港鐵車站提供Wi-Fi服務權利,房委會上周宣佈,電盈投得45個公共屋的免費Wi-Fi服務。(之前香港寬頻已在全港120個公共屋提供免費Wi-Fi服務。)為免一家供應商獨大,政府必須加快協助業界落實網絡商在公眾地方提供無線上網服務。


政府自己提出的政策竟然無法執行,更可惜的是,至今仍未妥善安排,不可過街或缺乏競爭的局部無線上網服務,香港不足成為無線城市。當局必須正視,業界會繼續跟進。

刊載於《e-zone》2008年4月24日

註:斜字為原稿,刊出時刪去。

1 Comments:

At 11:07 P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政策無法執行

期間,政府自行建造的GovWiFi已經從招標至第一期服務也已經推出了

電盈在街上的設置、在房委會上周宣佈投得45個公共屋的免費Wi-Fi服務

很難令人不去懷疑,那是官商勾結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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