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ly 14, 2007

電訊局首次檢控民間電台嘉賓

明報網上即時新聞傳來:

電訊管理局
首次引用《電訊條例》第23條,控告參與民間電台節目的嘉賓「非法廣播」。

民間電台在今年4月20日在旺角舉行論壇,討論公共廣播檢討。電訊局日前檢控主辦單位「阿牛」曾建成和羅就,將於下周三上庭。而出席論壇的嘉賓「長毛」梁國雄、資深傳媒人林旭華和港台節目製作人
員工會理事麥志恆亦被檢控。

梁國雄批評電訊局選擇性檢控,很多名人過往亦有出席民間電台的節目,但沒有被檢控。

電管局發言人表示,根據第23條,任何人在明知情下參與無牌的非法無線電廣播節目,即屬違法,可處罰款5萬元。

事件令我震驚,首先,先旨聲明,我不支持「民間電台」廣播,認為「主辦者」採用公民抗命,觸犯《電訊條例》,負上法律責任是合理的,檢控曾建成和羅就,雖不願見,但仍合理,我個人是接受的,但檢控出席論壇的嘉賓,我就不能接受,因為:
  • 這的確是選擇性檢控;
  • 在此期間,難免令人懷疑與討論公共廣播檢討有關;
  • 民間電台唯一不合法原因是其無牌佔用頻度,若不把檢控限制於主辦者,而包括其他參與發言者,會令人覺得是為了針對發表言論;
  • 無數網上電台是不受牌照監管的,唇亡齒寒,眼見電訊監管當局有針對發表言論之嫌,實令人對香港媒體及網絡言論及表達自由,更覺擔心。
過去,我一直非常欣賞電訊管理局的成績,更對其不就內容監管的堅持讚賞,但現在究竟發生了什麼?七月一日起,首次由政務官出任電訊總監,就發生此事,是否只是巧合?電管局與廣管局合併已定為政策方向,我多次說未來的通訊管理局必須跟從以往電管局以技術專業管理,而不涉內容監管;今次對出席論壇的嘉賓的檢控,也許是法律許可,但就肯定是totally uncalled for,短期令人覺得與公共廣播爭論有關,長遠令人對電管局和未來通管局的執法擔憂!

3 Comments:

At 12:24 PM, Blogger Charles Mok said...

http://www.saverthk.org/blog/?p=171

 
At 1:55 PM, Blogger Charles Mok said...

葉蔭聰: 因「主流」之名 ——看香港的媒體規管政治
http://www.inmediahk.net/public/article?item%5fid=244277&group%5fid=31

 
At 2:00 PM, Blogger Charles Mok said...

Oiwan update: BBC interview, HK Govt double-standards & Flickr petition
http://www.chinamediablog.com/2007/07/17/oiwan-update-bbc-interview-hk-govt-double-standards-flickr-pet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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