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y 18, 2007

「古惑天皇」終審裁決

「古惑天皇」陳乃明的上訴,今天被終審法院駁回,全球首宗因以BT點對點技術發放侵權電影的案例,得以保留。法庭主要確定數碼形式發放的物品,性質上與實物相同,而被告辯稱沒有主動發放,但法庭認為因為他的電腦存放了電影擋案,他又把電腦全時間開啟讓他人下載,等同主動分發。這個判決,在情在理在邏輯,都可算合理。

今天傳媒向我採訪回應,我的心情是兩樣的,一方面雖然很多網民都說自己只是分享,但此說實在濫用了點對點和開放原碼等技術中分享的概念,但另一方面,若然案件的終審裁決令社會把數碼版權問題簡化地將所有責任推向網民身上,這正是我不想看到發生的。

也許,判決會令點對點上下載的侵權活動在短期內下降,還有部份網民可能誤以為只是不能用BT,或可以改用聲稱能隱藏來源IP地址的軟件,如The Onion Router,但這些想法是錯誤的,請不要再以身試法,因為,新技術這東西,魔可以高一尺,道也難保不能再高一丈,而且,專家也真的測試過這些軟件,可能由於用戶環境的差異,常常達不到其聲稱的效果。

又可能會引致更多的刑事或民訴訟,但我的觀點一向認為,單以法律阻嚇是不足夠和不公平的,因為擁有版權的公司自身的市場行為,包括其價格及產品供應策略,以及決乏給與用戶足夠合理使權利;更重要的是,若為了打擊侵權行為而危及資訊自由、 私隱和基本人權,這是萬萬不能的。

我最後還必須再說的,是影音公司私人進行的網絡監察,透明度要增加,更必須接受規管,網民大多數是沒有參與侵權活動的,但他們卻在不知情下受監察,私隱受損害,但卻無法向誰查證,社會和政府不能漠視這漏洞。我一向認為,陳乃明的上訴若向影音公司的秘密監察之合理及合法性和技術上的準確性挑戰,嘗試推翻證據和舉證,方有一線生機,但辯方律師的申訴理由如此「行貨」,法律界對技術和數碼世界的認知,有點令人失望和擔憂。

可惜香港沒有像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這樣的關注及保衞數碼世界公民權利和自由的組織。

1 Comments:

At 12:28 PM, Blogger Charles Mok said...

Interview on Backchat on RTHK Radio 3 on May 21 (Monday):
http://www.rthk.org.hk/rthk/radio3/backchat/20070521.html

 

Post a Comment

<< Hom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