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February 26, 2007

廣管局擴大地盤堪憂

廣管局擴大地盤堪憂

  廣播事務管理局最近兩度出擊,其監管行為如常地較其所發出的勸喻或懲罰的內容本身更具爭議,可謂名副其實地把「小題大做」提升至藝術層次,究竟這是巧合還是有計劃地要加強監控媒體內容的力度?

  廣管局先向《鏗鏘集》〈同志.戀人〉特寫節目發出強烈勸喻,然後又指重播的《秋天的童話》電影含有粗話,不應在家庭時段播出,向無綫電視發出勸喻並命令刪剪對白。筆者在〈同志.戀人〉原先播出時已經在家收看了,首先聲明自己作為基督徒,個人並不支持同性婚姻;雖然感受到節目明顯對同性戀人士抱同情態度,但亦覺得節目表達得不錯,更認為這類節目即使持有立場也無不可,所以不明白也不同意廣管局指播出材料可能影響兒童和干預編輯立場地要求所謂「持平」。

  港台隨後發表聲明對裁決表示失望,對業務守則條文有不同觀點,更加正確地指出香港電台其中一項重要功能是,要反映非主流現實及意見;對此筆者完全同意及支持。其實,筆者甚至認為,鼓勵表達非主流現實及意見,本就應該是廣管局的責任,而非其打壓目標。

  廣管局對《秋天的童話》中所謂粗話的指控,更加令人啼笑皆非,這些委員竟然可以如此脫離現實,筆者也不用重複演藝、文化、電影界人士基於創作自由而提出的反對理由,只能說如果以為這樣就是保護兒童,簡直……(對不起,以下自刪不良用語)。

「道德警察」?

  更加可笑的是,本月中廣管局又針對有線電視 娛樂台的〈超級大細路〉節目,指主持人在遊戲環節中,說一名拒絕透露「破壞者」名字的兒童有義氣,「是不負責任的言論,並會令兒童誤以為不誠實地替『破壞者』保守秘密屬恰當行為」,因而向有線電視發出勸喻。這肯定是小題大做,除此之外會否更是自封「道德價值警察」的自然流露?

  明顯在過去一年中,廣播事務管理局的監管工作,愈來愈顯示出擴大規管範圍意圖的趨勢。在以上個案發生前,去年8月曾經傳出廣管局的業務守則委員會通過擴大規管範圍,除了傳統新聞及時事等節目外,電視台及電台必須盡力確保財經、針對兒童教育、針對醫療健康及問答遊戲的四類節目內的資料準確無誤,當時也引起過媒體關注,是否有此必要。

  此外,委員會當時亦通過把「恰當持平」條文延伸,建議在任何節目環節中(而非僅例如時事節目)出現任何涉及公共政策或受公眾關注議題的內容時,都要遵守「持平準則」,確保對立意見得到反映。這些建議表面上像合理要求,但控制內容表達本身就難以持平,卻必屬干預,是非常危險的事。廣管局的自我擴大,以後別說道德議題,就是政治、宗教內容也可能在毫無客觀準則下介入,香港的資訊自由長遠將會受損害。

  廣管局之以有這番動作,筆者猜想可能是基於兩個原因。首先,人的本能,如果給予了他們一些監察別人的權力,是很容易「上腦」的,做人要能自我控制不作非必需的干預是很困難的。

擴大「地盤」

  但更令筆者關注的另一個可能原因是,政府去年諮詢把廣管局與電訊管理局合併,成為通訊事務管理局之單一規管機構,當時和至今筆者也支持這項合併,只是關注未來通訊局的監管理念,是像現在比較理性、客觀和「至少介入」的電訊局,還是像現在干預性較強和主觀的廣管局?筆者當時也表態,希望未來的通訊局盡量不對媒體內容作出監管。

  眼看廣管局近期的表現,難免令人認為是其在合併前擴大「地盤」,以爭取在未來新架構下擁有相對較大權力,即使我們願意相信這並不是局方有計劃的行為,也難保不會是個別委員們在「殺局陰影」之下的本能反應。所以,各界今天對廣管局表示關注,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須關注未來的通訊局組成後的監管權力和理念。

刊載於《信報財經新聞》2007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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