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September 23, 2006

為「香港創新企業:發展政策與方向」寫的序言



香港的創新科技政策,始於回歸中國後,首任行政長官董建華委任創新科技委員會,1999年主席田長霖教授建議成立創新科技基金,令香港雖然在高新科技發展起步後於亞洲區內對手,但仍趕及科網熱潮快車,可惜泡沫爆破也來得太急,香港社群對高新科技觀念始終根基尚未扎穩,令我們的知識型經濟發展過分地集中於一些所謂支柱產業,未能充分利用香港在科技應用和資訊傳播的優勢。

董建華在任後期轉向注視「創意產業」,根據中央政策組在2002年委託顧問進行的“香港創意產業基線研究",香港的創意產業被定義為「一個經濟活動羣組, 開拓和利用創意、技術及知識產權以生產並分配具有社會及文化意義的產品與服務, 更可望成為一個創造財富和就業的生產系統」,這項研究介定創意產業除了包括廣告、建築、藝術、設計、電影、電視、電台、音樂、表演藝術、印刷與出版之外,數碼娛樂、軟件與電子計算這些科技成分較高的行業也入圍;可惜,具體產業發展策略至今有限,有的極其只是短期支援項目

知識是高增值經濟活動的核心,而高增值經濟活動就基於創新和科技、研發投資和長遠教育水平提升。香港應該發展以高科技、創意為本的知識型經濟,藉此為中國服務,我們的政府和企業決策者應釐定長遠產業政策,配合國家發展和全球機遇。香港的經濟發展策略,是要以創意為本的知識型經濟,把握為中國和全世界服務的機遇。

創意和創新的重要體現,當然就是創業活動。我自己是在1995年首次創業,多年來有些比較成功的經驗,也有過失敗,但十多年來在這方面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其實是香港所浪費了的機會,這些當然也是香港創業者和我們的經濟所失去的;直至上世紀九十年代後期,香港的資訊科技和互聯網產業,在多方面甚至包括於規模上如用戶人數,都超越和領先中國內地市場,但我們的業者都未能把握機會,或者過分集中達致短期財務目標,在泡沫爆破後也沒有持續投資,無充分利用當時仍然擁有的技術、經驗、規模、資金等優勢,幾乎全面撤退。

不過,香港在這場長途博弈,已經不是第一次「行差踏錯」,香港的競爭優勢仍然是令人羨慕的,這些最基本的優勢依然是老生常談的言論自由、開放媒體、法律體系、地理優勢、靈活人才資源、完善規劃經驗,這些都是香港擁有,內地包括上海是很長時間也趕不上的。所以,香港目前面對的挑戰,是環境的改變,令原有的競爭力下降,之前又浪費了爭取新競爭力的機會,但我們不用懼怕,不能妄自菲薄,因為機會就在眼前。

國家踏入「十一五」發展階段,要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走上可持續發展軌道,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加快建設中國式國家創新體系。自主創新的措施和途徑,包括健全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加強創業投資的融資渠道、加速科技成果產業化,推動相關產業發展,建立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品牌、促進國際科技資源的合作和交流,發展國際化的知識資本管理和保障環境;之前提及香港的基本優勢,明顯可在以上的自主創新之路發揮正面作用。協助國家發展創意、創新和創業環境,與香港推動和改善自己的創意、創新和創業環境,是緊扣而不可分割的。

研究和認識香港科技創業的實況、困難和需要,是制定香港未來經濟發展策略的重要考慮,政府和業者更要從而為高科技和資訊產業訂出長遠產業發展政策,配合內地和國際發展狀況。「香港創新企業:發展政策與方向」與「全球創業觀察」計劃就香港和深圳創業環境之研究,對香港決策具指南作用,除了感謝香港中文大學創業研究中心的努力外,更盼望他們的工作能繼續得到所需社會各界支持!

莫乃光
香港互聯網協會 會長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 當然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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