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22, 2006

香港貢獻十一.五

香港貢獻十一.五

  「十一.五」綱要明確要求重點發展高技術產業,推動政府及行業信息化。香港能在這方面做些什?

  國務院信息工作辦公室主任、信息產業部部長王旭東在去年9月就「十一.五」信息化工作重點作出報告,明確指出信息技術是經濟增長的重要推動力量,信息化是各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大趨勢。當時,王部長提出了五個重點工作。

  首先,是「加強信息技術在農業、農村中應用,逐步縮小城鄉數字鴻溝,推動三農(農民、農業、農村)問題有效解決」,具體工作包括改進資訊基建、加強農業信息服務、提供農村地區的信息產品、促進農村教育信息化、中小學接入互聯網等。

  也許我們認為香港沒有農村工作方面經驗,但香港在資訊基建、教育、數碼共融都有很好的成績,若然找到能貢獻國家三農發展的地方,即使不一定是立竿見影的商機,也不失是香港幫助國家發展的方法之一。

資訊產業優勢

  第二,是「加強資訊技術在經濟領域的應用,促進經濟結構的優化和增長方式的轉變,不斷增強和諧社會的物質基礎」,說明白點,即推動產業資訊化,提高經營效率和管理水準,發展電子商務等新業務,推動傳統服務業向現代服務業轉型,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積極推動應用資訊技術對高能耗、高功耗和高污染行業的改造。在這些方面,香港的優勢就開始明顯了,香港的服務業、製造業的資訊科技應用成績和對這些行業的增值,是有目共睹的,過去主要問題是本土市場的規模限制,如今,這不正是我們期待的機會?

  第三和第四,是「加強資訊技術在社會領域的應用,促進社會事業的發展,創造和維護安定團結的社會秩序」及「加強資訊技術在政府管理領域的應用,加強行政能力建設,提高政府社會管理、公共服務水準」,是一系列與電子政務相關工作,包括提高城市管理、改善公共生管理、提升醫療服務品質、加強社會保障資訊化、發展城市應急和預警體系等建設、加強資訊安全基礎工作;無疑這些需求就更「開正」香港的強處。

  不過,在內地政府和醫療系統引進創新或採購,是官方行為,一方面香港政府必須積極和直接地為香港的資訊產業「開門」,另一方面香港政府更要加快和永久地清除本身對行業的一些障礙,例如對供應商為港府提供方案服務後的種種過分保護政府的知識產權限制。為了迎接這些機會,香港的資訊科技產業也要「長大」,對內外以整合等方法加大規模,強化競爭力,才能「接球」,行業與政府如何互動以達到這目標,就是香港過往所欠奉的產業政策了。

  第五,是「加強資訊技術在文化領域的應用,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的優秀傳統,為和諧社會提供充實的競爭動力」,翻譯過來,即是說發展現代資訊服務業、數碼內容產業、數碼娛樂產品、網路教育等,這很明顯也是香港的強點,是港府近年大力發展的範疇。既然如此,港府何不正式向中央提出進一步利用香港的各項優勢,包括知識產權保障、專業服務基礎、資訊自由、中西文化交等,確立香港的基礎建設如數碼港成為國家數碼內容產業中心,尤其在產業國際化方面,香港真的有此能力。

推動自主創新

  「十一.五」提出自主創新和引進先進技術和體制的目標,國家雖然希望掌握產業發展主動權,尤其在技術標準上,以發揮和充分利用中國市場影響,但在中國專利權數目排在世界十大以外,而且專利權中三分之二是外國公司在華申請的實況下,在文化和體制上以引進先進技術來推動和為自主創新加速是「十一.五」明確的要點工作,香港應該是引進知識資本創造和管理模型、知識產權交易中心以服務全中國的不二之選,這又是另一個港府務必應爭取的角色,除了對科技產業的鼓勵之外,對本地的法律、財務、管理顧問等專業更有直接和可觀的利益。

  總之,香港將會如何回應國家「十一.五」信息化,是對香港建立未來新競爭力的一個機遇,也是一個考驗。


刊載於《信報財經新聞》200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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