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y 08, 2006

英文考試「出貓」引發的問題

英文考試「出貓」引發的問題

  上周中學會考英文科(課程乙)傳出考生「出貓」事件,但更荒謬的,是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考評局)被指向考生提供作弊途徑,因為考評局在其中填充、多項選擇題及改正錯誤三個部分的試題上,明確地以網址提供試題出處,不少考生反應敏捷,據說藉詞要如廁,趁機用手機上網搵答案。

  事件反映考評局對現代流動互聯網世代的敏感度,明顯不足。好揀唔揀,為什要選用能輕易地在互聯網找出標準答案的內容作試題,甚至大方列出網址,也沒有任何警覺性,預先評估考生將有何應對招數,這肯定是失策,甚至可能是失職。

考評局「抄卷」

  一如既往,考評局當然立即否認疏忽,副秘書長張永明在報章回應時只說,本港法例賦予考評局權力,可在毋須知會對方情況下,引用他人文章作為試題。然而,筆者有兩點疑問:首先,這次出問題的不是文章,而是試題本身,有關回應有誤導之嫌;第二,既然可以凌駕版權,又何須把試題來源網址印在卷上?

  考評局以原文照抄方法,毫無刪減就「出卷」,是非常不負責任的。出卷者可以抄,考生就不能,否則就是抄襲,這是非常的不公平。考評局多年來錯誤百出,本身就不合格,考生努力後成果的評核權卻交在他們手上,實屬不幸。

  平心而論,手機上網「出貓」事件有多嚴重,仍是未知之數;然而,考評局只強調作弊與試題印上網址無關,反要求考生拿出具體證據,以證明別人以手機作弊,這只會給人「死」的感覺。其實,考評局回應因錯誤受批評的經驗,應該非常豐富,但始終官腔不改,令人無話可說。

  考評局其實應該成立專家小組,全面評估出卷內容選擇,和流動技術與互聯網對考試過程的影響,研究更改考試守則,但不應只集中在進一步禁止學生在考試期間帶電話進入試場這些管制性措施,反而應積極研究改革考試制度與出題方法。

言論趨極端

  不過,事件引出另一問題,就是社會輿論竟然歡迎使用極端管制手法,這類言論比考試作弊更令人擔心;例如,在網上討論區內有考生建議,考評局應尋求網絡供應商協助,找出在應考期間曾瀏覽試卷網址的用戶;有監考老師表示,建議干擾試場通訊網絡,甚至據報連教育評議會也認為,為了確保考試公平,不能過分看重學生的人權!

  同樣地,早前教育統籌局全資附屬的香港教育城,被發現討論區內存有色情內容留言,就引來各界人士極端和負面反應,甚至有人要求教育城取消公開會員及公開論壇,控制網頁內容,完全漠視資訊自由。如果我們面對教育問題不採取開放態度和手段,只從加強管制手,卻不面對基本問題所在,香港開放和自由社會的未來前景是令人擔憂的。


刊載於《信報財經新聞》200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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